19日上午,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相关负责人解读新修订的《黄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形象地称为房屋的“养老金”,是守护千家万户“安居梦”的重要民生防线。近年来,随着城市更新行动深入推进,且2012年版的《黄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12月31日废止,亟需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重新构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体系。经多方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新的《黄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于今年5月27日获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新《办法》的出台,旨在打通政策堵点、优化管理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真正让这笔“民生钱”用在刀刃上,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与安全感。
新《办法》围绕群众关切的六大核心问题,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一是降低使用门槛,激活资金“流动性”,将维修资金使用表决比例由“参与表决业主代表列支范围内物业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经参与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表决同意”,调整为“参与表决业主应当由列支范围内物业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面积过半数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业主同意”,显著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厘清权责边界,打造管理“共同体”,明确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职责分工,前者负责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的全流程监管与指导;后者承担账户管理、资金拨付、财务核算等具体事务,实现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三是明确续交责任,筑牢资金“安全网”,针对原《办法》中维修资金续交、补交主体模糊的问题,新《办法》细化实施细则,并依托信息化平台实时监测资金余额,主动推送预警信息,确保“养老金”不断档、可持续。四是优化使用流程,提升服务“便捷度”,从规范公共账户设立、拓宽使用范围、升级信息系统、建立预决算制度等多维度发力,让维修资金申请、审批、使用全流程更高效、更透明、更规范。五是健全责任体系,织密应急“保障网”,根据维修项目类型,精准界定一般使用与应急使用的申请主体,特别明确街道办事处为应急使用兜底单位,并赋予社区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权限,确保紧急情况下维修资金“用得快、用得好”。六是强化监管机制,守护资金“安全线”,严格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准入标准,要求申请主体选择具备资质的工程造价、施工、监理单位,通过全流程监督机制,严防资金滥用风险,切实守好群众“钱袋子”。
新闻发布会上,市住更局相关负责人还就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维修资金保值增值、维修资金个人账户查询、二手房交易维修资金过户、应急程序如何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记者 廖巍巍 王兴杰)
编辑:郭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