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黄石出台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半数业主表决同意即可使用
长江日报-长江网 2025-06-19 19:11

长江日报-长江网讯(记者高喜明 通讯员王虎涛)6月19日,黄石市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台的《黄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形象地称为房屋的“养老金”,是守护千家万户“安居梦”的重要民生防线。近年来,随着城市更新行动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惠民工程加速落地,黄石市民群众对高品质居住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房屋更新改造的期盼也愈发迫切。

据悉,原管理办法于2012年制定。随着社会发展,原办法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被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替代,其中维修资金使用的业主表决规则也发生重大调整。去年12月31日,该办法被废止。

今年,聚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在使用效率、权责划分、续交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堵点问题,黄石制定了新的办法,并于5月27日获黄石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

办法明确,经参与表决专有面积过半数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业主同意,即可动用维修资金。此前,这一表决比例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表决同意。

办法还特别明确街道办事处为应急使用兜底单位,并赋予社区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权限,以确保紧急情况下维修资金“用得快、用得好”。

此次纳入调整的还有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办法将按建安成本5%的标准,适时调整全市维修资金交存标准。2012年版办法是按建安造价成本5%确定交存标准,其中电梯房交存金额为42.5元/平方米、步梯房35元/平方米。

(值班总编辑 蔡早勤 值班主任 熊展平 值班编辑 赖俊)

移动端下载

长江网APP
长江头条APP
长江网小程序
长江头条小程序
全部评论
我要发布
我的主页
长江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