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占主流的当下,不少小区面临钱不够花的窘境,纷纷探索新的物业收费方式,酬金制就是一种保障物业企业和业主双方权益的新模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合理利润支付给物业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小区物业收支需公开透明
“酬金制”公开透明的收支模式克服了“包干制”模式的弊病,既保证业主享受的物业服务质量不受运行成本影响,又确保物业企业合理合法赚取利润。
首先,物业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其次,物业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业主或者业主大会提出质询时,物业企业应当及时答复。此外,物业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以此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做到财务的公开透明。
值得注意的是,实行酬金制的小区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酬金制保障业主知情权、监督权和决策权
《法治日报》曾以《阳光透明酬金制解开物业纠纷硬疙瘩 记者探访城市小区治理“邹平样板”》为题报道山东省邹平市探索出以“酬金制”与“透明化”为核心的“阳光透明酬金制”管理模式,为城市小区治理提供了“邹平样板”。
据报道,邹平市坚持党建引领和业主自治相结合,加强城市小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实现实体化党支部在城市小区的全覆盖,开展楼栋“亮旗行动”,引导居民党员亮明身份、作示范。同时,突出业主主体地位,在全市城市小区设立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充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酬金公开透明,物业服务人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管理委托合同,制订年度服务计划和物业维护资金预算,提交业主大会(业委会)表决通过后,按照程序提取费用,领取商定酬金,在保障物业服务人收益的同时,有效防止了物业服务人因谋取更高利润而压缩物业服务支出等问题。
业主将物业管理费、取暖费、水电费及小区公共收益存入指定账户,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公开所有账目、单据,每月统计安保、保洁、绿化、公共维修等工作情况及支出情况并张榜公示。“阳光透明酬金制”管理模式打破“包干制”服务管理弊端,消除业主对物业服务人的猜疑,自然就化解了小区物业矛盾纠纷。
酬金制小区业主同意涨价补足物业亏损
武汉市江岸区一高档住宅小区推行物业服务费酬金制13年以来,小区运行情况良好,去年物业费收缴率超过96%。
该小区2008年底交付业主时,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3.2元。由于小区各项服务标准高于普通住宅小区,因此物业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2011年,该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双方就物业服务收费方式进行磋商。物业公司明确表示原收费标准无法维持小区的正常运行。经过协商一致,业委会同意试行酬金制,并约定物业公司的酬金比例为5%,小区运行成本的缺口由公共收益来补足。
起初几年,该小区靠地面停车收费产生的公共收益还能够填补运行成本的“窟窿”。随着小区日益老化、小修小补增多,人力成本增加,公共收益也开始捉襟见肘。
于是,物业公司提出物业费每平方米上涨至4.5元。社区、物业、业主委员会通过三方联动,征求全体业主意见。通过协商,该小区80%的业主同意每平方米物业费酌情上涨0.7元。截至目前,该小区的物业费仍然维持在每平方米3.9元,每年物业费收缴率均稳定在96%以上。
物业服务项目还是那么多,业主为什么能接受涨价呢?该小区物业经理介绍,实行酬金制以来,他们每月在小区内公示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收入、管理费和税金的浮动情况具体到小数点后两位。此外,他们还以年度为单位向业主公开全年物业收支情况,成本细化到人员、能耗、清洁、绿化、设施设备维保和其他材料等八项费用。“账目公开透明后,业主知道我们一直在亏损,对物业费涨价都很理解。”
出品: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长江网
统筹:徐嘉潞 王茜
采写:记者万凌
(值班总编辑 王雪 值班主任 徐嘉潞 值班编辑 赖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