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购冷链货车 最高可补贴14万元
十堰晚报 2025-05-14 09:44

记者昨日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获悉,《湖北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近日印发,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购冷链货车,最高可补贴14万元。

该细则规定,2025年1月1日前在我省公安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道路运输证》,排放标准为国四及以下的营运货车,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更新的,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车辆报废补贴:提前报废〔距强制报废期1年(含)以上〕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货车。

报废更新补贴:提前报废〔距强制报废期1年(含)以上〕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货车,并更新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新购专用车辆补贴: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每辆车补贴3.5万元。

经测算,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购冷链货车,最高可补贴14万元。(记者 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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