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1日15时23分,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兴义镇杨牌村西河有人溺水。该局立即组织警力会同应急、消防、120等部门开展救援、调查等处置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当日15时15分,唐某某(8岁)在河边玩耍时不慎落水,其父唐某(32岁)、其母严某某下水施救,三人相继溺水。现场群众第一时间将唐某某、严某某救起,后经120医护人员现场救治,二人生命体征平稳。经全力搜救,于19时10分将唐某打捞上岸,已无生命体征,经法医现场勘验,死亡原因符合溺水特征,排除刑事案件可能。目前,相关部门正有序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落水后应尽可能抓住身边可漂浮物,先让自己浮起,再观察周围情况,寻找机会逃生。
大件泡沫塑料、木板甚至空塑料瓶等均可帮助自己浮起,避免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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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将树枝、木棍、竹竿等递给落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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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将泡沫块、救生圈、密封塑料瓶等漂浮物抛给落水者,等待救援。
溺水事故发生后,民间所谓的“倒挂控水法”不可取,及时准确实施心肺复苏术至关重要。
1.上岸后立即检查呼吸与心跳,清除口中淤泥与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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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按压位置,双手交叠、手臂伸直,利用上半身力量垂直向下按压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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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次胸外按压结束后,进行2次人工呼吸,吹气时用眼睛余光观察胸廓,确认操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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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30:2(30次胸外按压、2次人工呼吸)的比例循环进行,直至专业救援人员和设备赶到。
3.若有呼吸心跳,让溺水者侧身以便呕吐,并及时清除呕吐物。
(整合:喻鑫 综合成都新津公安、应急管理部、南方都市报、海峡都市报、新京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符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