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同步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恩施日报 2025-05-09 08:30

恩施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彭绪艳 通讯员李仁杰)5月7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微信发布通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决定和相关政策规定,恩施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如下:2025年5月8日及以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日起,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2025年5月8日前已申请但暂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日起,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以贷款人申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0万元、期限30年、按照月均等额本息方式还款为例:利率调整前,每月还款金额为2481.34元,30年利息总额为29.33万元;利率调整后,每月还款金额为2402.04元,30年利息总额为26.47万元,每月将少还利息79.3元,共节约利息2.86万元。  

  据悉,按照《恩施州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已申请或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重新签订合同,住房公积金系统自动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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