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1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动“三个优势转化”,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武汉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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