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长江经济带航运仲裁联盟年会第一届第二次会议在武汉举行,会上发布了长江经济带航运仲裁联盟《航运仲裁规则(推荐文本)》,这一规则的发布将对进一步规范航运仲裁程序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会议现场。 施政摄
长江经济带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发展区域,航运业在其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航运仲裁对于促进长江大保护、解决航运纠纷、维护航运市场秩序、促进长江经济带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7月8日,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重庆仲裁委员会联合发起的长江经济带航运仲裁联盟在上海成立。
此次会议聚焦航运仲裁的热点问题和发展趋势,探讨如何加强仲裁机构间合作,提高航运仲裁的效率和质量,更好服务助力长江航运业协作、开放发展。长江经济带航运仲裁联盟成员单位、政府部门、法院、航运企业代表和海事海商领域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分享经验、交流观点,为航运仲裁的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武汉大学教授张辉在会上作主题发言。 施政摄
宜昌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航运仲裁中心发展促进会正式签署文件加入联盟,长江经济带航运仲裁联盟“朋友圈”由此再次扩大,致力于更好服务长江内河航运和经济发展。
武汉仲裁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议明确提出,要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长江经济带航运仲裁联盟将继续发挥其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力等方面的独特优势,继续深化成员间的交流合作,加强业务研讨和人才培养,探索创新仲裁服务模式,为长江经济带航运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
(施政 武仲宣)
【编辑:李沅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