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评论员鲁珊
工作中常有分内事和分外事。工作分工带来定岗定责,“定”下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大致就是分内事。划定岗责有利于确定工作职责、维持工作秩序,一定的分内事能找到“分内岗”“分内人”干。不过,如果把分内分外搞成泾渭“分割”,也容易带来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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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具体复杂,既有定岗、定量的,也有大量综合性的,很难严格划分到哪个部门、哪个岗位。特别是在“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中,不少奔着解决问题去或达到某个目标的事,大多需要跨部门,调动多种力量资源,仅凭各自做好“分内事”就不够了。
特别是涉及转型、改革、创新这类工作,“分外事”更突出。转型、创新要求与本部门具体事项相结合,往往需要打破原有的惯性运转,去探索新的思路、新的做法、新的成效,甚至重新组合人、岗、事、责。这就需要有大局意识、担当精神,既干好分内事,也要跳出原有之“分”,多做分外事,贡献于工作和事业需要。
分内事和分外事,考验一个人的大局观、担当奉献精神,对干部来说,则考验政绩观。一些人认为,做好分内事就行,分外事费时费力,既不讨好又没回报,还可能做得多错得多,不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其实,就个人来说,干好分内事,多做分外事,能够拓宽眼界和格局,提升综合能力,获得更大发展空间。就集体来说,大家都上前一步,以合作代替推诿,以配合代替扯皮,形成合力,能推动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编辑:余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