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法宣传现场解纷点,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12月3日,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龙巢社区某小区居民李先生和刘先生在民警贺广武的邀约下一起参加了宪法宣传活动,并在贺广武和社区工作人员的悉心调解下握手言和。其中,刘先生感慨地说:“以前总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今天既学到了宪法和法律知识,又看到警察和社区工作人员用法、用情、用心地帮我们解决问题,我才真正地感受到法律就在我身边!”



民警向群众宣传宪法知识。通讯员周剑波摄

当天,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滠口街派出所携手街道平安办和司法所,在滠口街天禧广场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宪法宣传活动。该所民警贺广武带领政法先锋队的队员们到现场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

在宣传资料发放区域,工作人员将宪法和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和精美画册发放给群众。与此同时,民警贺广武与政法先锋队的队员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群众讲解与宪法相关的知识,倡导大家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贺广武介绍,活动现场设有矛盾纠纷化解点,由工作人员现场为群众提供解纷服务。其中,市民李先生和刘先生是他特意邀请到现场参加宪法宣传活动的一对邻居。

据了解,前不久,李先生家的人每天早起时,总是把地板弄得“咚咚”作响,对住在楼下的刘先生和其家人的休息造成不良影响。刘先生多次找李先生交涉,要求李先生停止噪声扰民行为,无果。刘先生就买来震楼器震动李先生家楼板制造噪声“回馈”李先生,此时,李先生一家人也生气了。双方也因此产生了矛盾纠纷。10月28日,贺广武到社区走访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便顺势邀请二人参加宪法宣传活动:“我组织人员现场为你们化解纠纷。”

12月3日,李先生和刘先生到达宪法宣传活动现场后,贺广武立即引导双方冷静表达诉求,并耐心倾听双方意见,随后向双方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李先生家人把楼板弄得咚咚作响,已影响到刘先生与其家人的休息,建议李先生设法减小噪声。

贺广武还提醒双方换位思考,充分理解对方的难处。最后,在贺广武与社区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李先生答应采取让自己和家人在家中走路时轻手轻脚、在地板上铺设隔音毯等措施来尽可能减小噪声;刘先生也欣然同意与李先生和解,承诺不再用震楼器震动李先生家的楼板。

(长江日报记者陈其雄 通讯员周剑波 吴孟欣)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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