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省住建厅组织开展全省住建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培训,系统梳理三中全会、湖北实践涉及住建领域改革任务和住建部明确的改革事项,讨论研究《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勇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住建尖兵的实施意见》《关于培育和发展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全省住建领域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工作实施方案》。
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丰雷出席培训并授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谈华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晶杰分别主持培训,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震出席培训。
改革开路 创新破局 湖北实践住建探索可圈可点
近两年来,全省住建系统站位湖北实践大局全局,积极担纲省委省政府赋予的光荣使命,以改革开路,用创新破局,改革探索取得突破,新质动能加速发展,城市运营成效显现,民生福祉不断改善,体制机制日益完善。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围绕“大力发展智能建造 推进建筑产业升级”交流发言
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围绕“聚焦群众需求 转变发展理念 探索危旧房合作化改造新路径”交流发言
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围绕“以供应链体系建设为抓手 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交流发言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围绕“守正创新促改革 以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交流发言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围绕“坚持高位统筹 强化数字治理 探索“智治+共治”城市治理新模式”交流发言
荆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围绕“小切口 大突破 以PPP新机制推进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交流发言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围绕“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 以民生支持政策为切点 助力推动就地城镇化建设”交流发言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等7家单位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交流了各地在积极探索中形成的有特色、接地气、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畅谈体会 交流碰撞 全面深化湖北住建改革信心满满
四组分组讨论现场
中国现代化湖北实践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湖北方案,与三中全会在精神主题、基本原则、路径方法上高度契合,在底层逻辑、实践体系上高度一致。三个文件是全省住建系统落实三中全会和省委七次全会精神的施工图、任务书,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勇当推进湖北实践住建尖兵的动员令、冲锋号。
参训人员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进行充分交流探讨。大家一致认为,三个文件明确了下一步住建系统深化改革的方向路径,接下来将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奋力书写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住建新篇,为推进湖北实践作出更大住建贡献。
学明白 想清楚 最终要落实到干到位
“学明白”湖北实践系列重大举措适应中国式现代化所需,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和社会预期,是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的湖北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上来。
“想清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方向和价值取向。始终坚持在融入中心大局中,在应对时代之变中,在满足民生需求中,在突出系统集成中谋改革推改革。
聚焦“3个新机制、4个新模式”“干到位”,全力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在住建领域落地见效。
3个新机制
——加快构建城市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新机制,完善城市规划统筹机制,健全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构建“智治+共治”的城市治理模式。
——加快构建推进绿色低碳城镇建设新机制,创新城镇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健全城乡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完善绿色建筑管理机制。
——加快构建以链式思维重构住建领域产业体系的新机制,以住房供应链推动房地产转型发展,以智能建造供应链重构建筑业产业体系,以绿色建材供应链带动建材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4个新模式
——加快构建城镇和产业“双集中”发展新模式,推动城市布局集中,加快城市功能集成,推进县城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以政府支持激活需求端,推动供需对接重构供给侧,探索房地产基础性制度改革,实现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加快构建“策投规建营”闭环的城市运营新模式,健全城市“三资”清理盘点制度,健全城建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持续性运营机制。
——加快构建城市安全运行新模式,加强城市防洪排涝治理,统筹抓好燃气领域、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和房屋安全管理,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打造安全韧性城市,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以尖兵姿态打头阵 以实在实干赢主动
“当尖兵”要真学真信,真转真干,从灵魂深处闹革命,坚持内因决定论,多当运动员、少当裁判员,多当战斗员、少当司令员,真正躬身入局,亲自抓、下场干,深进去、切进去,实打实、硬碰硬,强化“改革关头勇者胜”的果敢,增强“主动思变谋变求变”的意识,在深水区里大胆探路、在无人区里创出新路,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改革的落地见效,为推进湖北实践作出更大住建贡献。
现场还表扬了省住建厅8月工作表现突出的处室(单位),演示了“楚智建”平台人员到岗管理、挂证专项整治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