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家暴受害者撑伞”——实践队实践一组赴多地开展返乡实践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家庭暴力问题作为社会和谐稳定的破坏因素,已从隐秘的角落走向公众视野,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在反家暴工作深入推进之际,诸多挑战和难题相继涌现。传统观念中“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束缚了受害者对外求助的勇气,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增加了早期发现和干预的难度,加之基层服务机构资源不足和专业能力有限,制约了反家暴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这一背景下,武汉大学法学院组织的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完善研究调研实践队在暑假期间深入多地进行了一系列调研活动,旨在深化对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运行现状的认识,探索其在不同地区实施的效果和面临的挑战。通过实地访谈与深入调研,实践队收集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这将对完善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加强反家暴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建议。

妇女联合会(妇联)作为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社会组织,在落实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推进基层反家暴工作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2024年8月,四川省绵阳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李鑫接受了实践队员景小桐的访谈。

访谈中,副主席李鑫向实践队员介绍了本地妇联在反家暴领域的积极作为。在妇联指导下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基层妇女提供了法律咨询和心理辅导等服务。在处理家暴案件时,妇联在运用专业优势处理家庭矛盾以外,还建立了对涉嫌家庭暴力人员管理档案进行长期跟踪调查的项目,同时帮助受害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她也坦率地指出了目前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包括经费短缺、专业人手不足、宣传教育工作不充分以及执行力度受限等问题。

为了改善现状,李鑫明确表示,解决家庭暴力问题需要不同的主体协同努力、各种力量相互配合。妇联计划采取妇女骨干点对点、面对面宣传以及自媒体视频等多种措施,加强家暴告诫书的宣传工作。此外,必须充分发挥家暴告诫制度的证据效力在家事审判领域的重要作用,确保受害者得到应有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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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曹丹凝同学前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采访了青川乡妇女联合会的范主席。

采访一开始,范主席详细介绍了当地妇联针对反家暴采取的相关援助措施和机制,例如开展前期排查、电话回访等。作为联络妇女的桥梁,妇联不仅扮演着调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角色,而且也为广大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和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建议。

关于家暴告诫制度,范主席表示,公安机关出具家暴告诫书相较于司法程序更加简便快捷,可以促使施暴者反思自身行为,与受害者共同修复家庭关系。展望未来,范主席希望法律能够对家庭暴力的范畴作出更具体的划分,细化明确各部门在反家暴工作中的职责,从而使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反家暴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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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由王笑月同学带领的实践分队访问河北省沧州市某法院,与五级法官助理李晓庆、弋明玉、张明月和王毓涵等人,就家暴告诫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访谈伊始,法官助理李晓庆以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者的举证困境切入,与实践队员探讨家暴告诫制度的运行现状。她提到,尽管告诫书在司法实践中尚未广泛使用,但其作为家暴证据的价值不容忽视,预计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告诫书将在更多案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为家暴告诫制度的有力补充,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执行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李晓庆解释道,与金钱类案件不同,保护令的执行无法直接通过财产扣押等强制措施来实现,而只能依赖于受害者的自我保护和公安机关的协助。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受害者往往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公安机关的警力资源相对有限,法院难以持续跟踪监督施暴者行为,导致保护令执行效果不佳。此外,保护令繁琐的申请和执行流程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且保护令本身不作为证据使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法律效力。

对此,法官助理们建议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应加强证据意识,无论是财务往来还是家庭决策,都应有意识地保留相关证据,在纠纷发生时有利于法院公正判决,确保个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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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队队员范例来到北京安杰世泽(上海)律师事务所,与袁律师就家暴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一场线上访谈。

袁律师首先肯定了家暴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保护受害人人身安全、固定家暴证据方法发挥的重要作用,也坦言,两项制度的宣传力度仍有待加强,许多受害者对其不甚了解,另外一方面,“裁而难执”的现象普遍存在,这间接弱化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

谈及律师在提供法律咨询扮演的角色和面临的问题时,袁律师表示,其主要协助受害人收集家暴证据、对话证人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然而,家庭暴力具有紧迫性和突发性,公安机关出警时往往肢体冲突已经结束,尤其是当下言语辱骂、PUA、冷暴力等新型家庭暴力的蔓延也为律师为受害人维权增加了难度和挑战。

访谈最后,袁律师提及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时认为,专家出庭接受各方质询可以向法庭揭示家庭暴力问题的本质特征以及家庭暴力关系中施暴人和受暴人的互动模式,从而协助法庭确认定案件的起因、过错责任以及家暴事实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与定罪量刑密切相关的重要事实。在涉家暴刑事案件审理中引入专家的学理分析,对各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本次返乡实践中,各队员赴法院、妇女联合会、律所等多个单位,与工作在反家暴一线的工作人员、律师进行了深入谈话,不仅亲历了各个社会主体在反家暴工作领域的坚定行动与创新实践,而且洞察了我国家暴告诫制度的实施效果及难点痛点,并逐渐明晰了未来改进的方向。

实践队的队员们坚信,依靠法律的力量、社会各界的协作以及每个公民的共同努力,家庭暴力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上阴霾,在法治的阳光下共同迈向一个没有家庭暴力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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