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沣杰:斗争精神绝不是“战狼”

作者:陈沣杰(作者为福建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在统筹“两个大局”的背景下,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始终追求讲究策略,在斗争中争取团结、谋求共赢。这引发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中,我们应如何理解“斗争精神”?

不少人将斗争精神简单化为对“敌”进行“争斗”,并借此制造话语陷阱,对中国的外交政策进行不当批评。有的甚至误导性地将“战狼外交”的标签贴在中国身上,曲解我国的立场,这种言论不仅是对事实的曲解,更对中国形象有害。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斗争性是矛盾的根本特性,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间最根本的法则。斗争代表对立,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与否定的状态,反映了所有矛盾的固有特性。不同国家间,由于历史文化、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不同,国家利益存在显著差异。这种对立并非道德评价,而是客观存在的状态描述。因此,“斗争”并非简单地针对某种敌对关系,而是对于差异不可避免性的理解,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差别就是矛盾”。与“争斗”不同。斗争涉及更广泛的领域,涵盖了历史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差异。因此,我们应以更深入的角度理解应对这一客观存在的现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问题是事物矛盾的表现形式”。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无不彰显着中国共产党人解决问题的勇气和智慧。无论是长征精神、红岩精神,还是抗美援朝精神、“两弹一星”精神,再到抗洪精神、抗击“非典”精神,并连及近年的脱贫攻坚精神和抗疫精神,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充分展示了斗争精神贯穿于党的发展历程中,是在历经风雨后形成的坚定信念。这一切都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不畏艰难、敢于斗争的精神伟力。不难看出,坚持斗争精神不是主动“找事”,而是在必要时刻积极应对挑战,恰当地处理矛盾和问题。

在面对挑战和困难时,必须把准伟大斗争的艺术效果。坚持问题导向不仅意味着发现问题,还要求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对立统一规律来深入分析和解决问题。例如在思想文化和生态领域,重点在于意识形态斗争和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国际领域则聚焦于反对霸权主义。这些斗争方式虽各异,但都基于区分不同性质的对立以采取不同的斗争方式的原则。

毛泽东同志创造性地提出了矛盾具有对抗性和非对抗性两类性质的理论,为我们区分斗争精神与“争斗”提供了重要视角。习近平总书记也曾指出,“亚太地区曾饱受冲突战乱之苦,成为大国争斗的竞技场、国际矛盾的聚集地”,将“争斗”的内涵具体解释为对抗性的外部冲突,这启示我们理解“争斗”通常指的是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往往导致尖锐对抗和“冲突战乱之苦”。

相较之下,“斗争”更广泛地涵盖了处理矛盾的多种方式,不仅包括和平解决问题的手段,也涵盖以强制手段介入问题。在具体的斗争中,我们可以选择灵活运用手段,以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这远离了将所有矛盾推向对抗的危险,也避免了陷入“稻草人谬误”“化友为敌”的误区。因此,掌握斗争的艺术意味着清晰地认识矛盾发展的程度,以适当的手段处理问题,争取“以对抗取代对抗,以合作取代争斗,以双赢取代零和”。

在新征程上,我们必须明确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斗争精神,科学分析世界发展环境,清醒认识内部风险与挑战,深刻理解党的自我革命,同时提高斗争艺术的水平。

【编辑:余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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